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招标信息 > 其他公告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8号(海拉尔大街以南、恬园巷以东)地建办公楼(万佳荣酒店)整体转让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8号(海拉尔大街以南、恬园巷以东)地建办公楼(万佳荣酒店)整体转让

2022-09-29 酒店
复制
打印
收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2年09月29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2年09月29日在招标网发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8号(海拉尔大街以南、恬园巷以东)地建办公楼(万佳荣酒店)整体转让。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18号(海拉尔大街以南、恬园巷以东)地建办公楼(万佳荣酒店)整体转让
项目编号: N****FC****** 资产类别(实物):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奥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代码: *****************J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 元 挂牌期间(天): **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是 交易方式: 转让事项说明: *、本次转让房产位于***********大街**号(***大街以南、恬园巷以东)地建办公楼(万佳荣酒店),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钢混结构,总层数**层,地上*层,地下* 层(设备层)。 *、本次转让房产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呼国用[****]第*****号)显示:土地使用权人为***奥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使用日期至****年*月**日止。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层、*层现为租赁状态(租赁协议由转让方上级主管单位***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与承租方签订),用于商务酒店,租赁期限至****年**月*日,酒店于****-****年间进行了重新装修,目前出租方与承租方约定租赁期限延期至****年**月*日。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保证现租户继续租赁至****年**月*日止。 租金收取:本次标的物交付前的租赁费用按照租赁协议付款方式由出租方与租赁方自行结算;标的物交付后次日起至****年**月*日的租金归属于最终受让方,由最终受让方自行向租户收取。出租方已提前收取的租金,应按照对应租期比例将租金退至最终受让方指定账户。房产租赁期满后的事宜,由承租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 本次房产转让相关动产资产不在转让范围。若因原租户退租造成资产纠纷或原租户要求补偿的由转让方负责协调解决或补偿,受让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转让的标的房产*-*层为转让方自用,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转让方将在交付前按期腾空。 *、本次转让房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须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意向受让方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房地产估价报告、土地使用权证等文件在***************(以下简称“中心”)备查。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白杨,电话***********。需符合标的企业及转让方所在地疫情管控规定和要求。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源网站链接: http://www.ejy***.com/infodetail/infoid=N****FC******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内部审议情况:

推荐公告